跳至內容
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
-
客戶明確放棄其自己的標準條款和條件,即使這些是在這些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之後製定的. 為了有效,任何減損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
- 我們的發票應在21個工作日內支付,除非發票或訂單上註明瞭其他付款時間範圍。如在到期日前仍未付款,祥發公司保留要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權利,金額為剩餘到期金額的 10%。祥發公司將獲授權暫停提供任何服務,如逾期付款,恕不另行通知。
- 如果在到期付款日期后超過六十 (60) 天仍未還款,祥發公司保留要求追討債務公司的權利。所有法律費用將由客戶支付。
- 某些國家根據其國內立法對發票金額實行源頭預扣稅。任何源頭預扣稅將由客戶支付給稅務機關。在任何情況下,祥發公司都不能參與與一個國家立法相關的費用。因此,發票金額將全部支付給祥發公司,不包括與客戶所在國家/地區的立法相關的任何費用。
- 祥發公司承諾盡最大努力按照約定的時間在適當的時候提供優質服務。然而,它的任何義務都不能被視為取得成果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祥發公司都不能要求客戶在最終消費者向客戶提出的任何損害賠償索賠中以第三方身份出庭。
- 為了使索賠可受理,張發公司必須在貨物交付或提供服務后 8 天內通過掛號送達信函通知其註冊辦事處。
- 我們所有的合同關係將完全受香港法律管轄。